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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人民法院飞云人民法庭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17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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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人民法院飞云人民法庭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公示

 

瑞安市人民法院飞云人民法庭建设工程位于瑞安市飞云街道,南都路以东,马龙路以西,上埠河以南地块编号为06-14 项目主体工程占地面积6122.75m2,总建筑面积4945m2(包括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930m2,架空层建筑面积885m2地下建筑面积2130m2),建筑占地面积1070m2,建筑密度17.48%,绿地面积1837m2,绿地率30%,容积率0.32。项目由建筑物、道路管线及配套设施、绿地面积等内容组成。

项目拟于20236月开工,预计于20255月完工。本项目建设单位为瑞安市人民法院,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单位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相关要求,将本方案予以公示。

建设单位联系人:陈再武 18858761782

公众如有水土保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登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瑞安市人民法院)提出。

附件:瑞安市人民法院飞云人民法庭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瑞安市人民法院

2023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