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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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永中街道前街村村委会办公楼拆迁安置工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06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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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永中街道前街村村委会办公楼拆迁安置工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一、地块基本情况
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前街村村委会办公楼原坐落于永中街道前街南街,因其村委会大楼处于天中路道路红线内,现因天中路建设需要,需对前街村村委会大楼进行拆迁安置。根据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规划条件03036号文件,新安置办公楼位于温州市永强南片区沙城东单元(0577-WZ-YN-02)A-01地块,位于罗东南街(后章路口),建设用地面积1999.9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服务设施用地(R22),龙湾区发改局同意该项目的建设(项目代码2019-330303-47-03-051138-000)。
二、调查相关主体
业主单位: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前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编制单位: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调查结果
本地块历史使用为农用地,后续建设为永中街道前街村村委会办公楼,用地规划为服务设施用地(R22),属于居住用地(R),符合《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定义的甲类用地,即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地块。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本项目属于甲类用地且原用途为农用地或未利用地的,同时第十四条规定的要求条件,相应的土壤调查以污染识别为主,可不进行采样检测。
本项目地块历史使用为农用地,不存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地块历史上未曾涉及工矿企业用途、规模化畜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贮存或输送,未曾涉及工矿企业用途、规模化畜禽养殖、有毒有害物质贮存或输送,项目地块外东北侧、西南侧地块一直为农田使用,对本项目地块无污染影响。
项目地块外西北侧紧邻地块2015年之前为农田,2015年后修建为罗东南街,机动车道距地块8m,机动车尾气对地块的影响较小;西北侧工业企业用地区域,自2010年开始使用,期间企业更替,存在企业主要为机械制造、五金制造、阀门管件制造、鞋制造业等,产生的污染较少,向外环境排放的污染物少,且与项目地块间隔一条约24m的道路,污染物经距离衰减,绿化屏障隔离、空气流动等因素,对项目地块基本无污染影响。项目地块外东南侧地块2021年之前为农田,2021年后作为金丽温高速东延线临时施工现场,该施工现场周界设立高围挡,施工产生的粉尘在围挡隔离,扬尘抑制等措施下,对本项目地块基本无污染影响。且因地块土层渗透性低,不存在周边地块因迁移产生的污染影响。故本项目地块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直接影响。
综上,本项目地块未曾受到直接或间接的污染影响,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结束在第一阶段,不需要开展后续第二、第三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评估工作。
四、建议
(1)建议建设单位做好对地块内土壤的日常维护,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规范作业,减少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污染,在该地块开发利用过程中,应切实履行实施污染防治和保护环境的职责,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标准的要求,预防地块环境污染,维持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水平。
(2)建议在后期开发利用过程中做到定期监测,密切关注土壤颜色、气味等变化,若发现新的污染情况,及时反馈,并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对策,以最大程度的消除地块的潜在环境风险。
(3)建设单位应对地块进行严格管理,防止外来污染物进入地块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