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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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瑞安市锦湖街道同心村老人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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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瑞安市锦湖街道同心村老人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瑞安市锦湖街道同心村老人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地块位于瑞安市锦湖街道集云山同心村,地块总用地面积599.6㎡,中心坐标为东经120.634125583°,北纬27.826341864°。地块南侧为临建废弃民房、西侧为华严古寺、东侧为山区道路、北侧为山体。
根据市资规部门提供的材料,该地块变更规划功能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变更前规划未覆盖,2022年土地利用现状为乔木农用地、其他草地、特殊用地。对应《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0704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属于《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第二条的“敏感用地”,本地块属于甲类地块(是指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
本次地块调查结论如下:
本地块自上世纪60年代至2017年均为农用地,历史上主要种植乔木。2017年因修建华严古寺,在本地块进行挖掘工作期间仅涉及挖机的挖掘工作,挖掘深度约2.5m,地块内挖掘出的土和乔木均已运走,部分挖掘出的土壤堆积在地块外北侧,地块内有部分铺设水泥路和种植自食青菜。土地利用现状为乔木林地、其他草地、特殊用地。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厂房及工业生产活动,不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危化品的存储及使用、运输等活动,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体废物堆放及倾倒、固废填埋、外来生产废水排入以及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未进行规模化养殖。相邻地块主要为农用地、住宅区和宗教设施用地,农用地主要种植乔木和村民自食蔬菜,且无农药使用情况,对本地块土壤的影响相对较小。紧邻地块不涉及工业企业,对本地块土壤的影响较小。
对照《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中第十五条相关要求,符合要求,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中第十五条相关要求,本项目地块属于甲类地块且原用途为农用地,且同时满足上述表格中的相关条件,故本次土壤污染调查以污染识别为主、可不进行采样检测。
综上,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瑞安市锦湖街道同心村老人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初步调查可确认场地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故本项目场地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直接作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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